警惕!惠州这60处“吃人水域”就在我们身边!

博罗快讯 2025-06-19 10:26

天气逐渐变热

加上暑假即将到来

有不少惠州人喜欢到河里游泳或玩耍

6月11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大亚湾一起溺亡事故挂牌督办函

2025年6月3日19时38分许,大亚湾霞涌街道海悦湾五期工地(霞涌第一小学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发生一起淹溺事故。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危险就在身边!炎炎夏日,家长一定要叮嘱孩子不要在靠近水边的地方玩耍,更不要随意去江河、水库、山溪深潭等地方玩水、游泳。

01

惠州60个溺亡高危区汇总

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战旗救捞队

统计自2016年至2023年5月的数据

以下地段共溺亡447人(含非学生)

这60个用生命标记的地点

大家一定不要再重蹈覆辙

来源丨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

据了解,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盘点了惠州60个溺亡高危区。其中惠城区有24个、仲恺高新区有2个、惠阳区有3个、博罗县有26个、惠东县有5个。

02

这些防溺水安全知识要知道

未成年人需在大人的看护下,前往正规的游泳馆游泳,切不可“野游”或私自下水嬉戏。

家长要牢记,“看护”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谨记防溺水安全知识,让溺水事件不再重演,警惕这些溺水高风险地点。

不同年龄段儿童溺水发生的高危地点不同:

①4岁以下儿童的溺水高发地点主要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等。

②5-9岁儿童溺水高发地点会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库等。

③10岁以上儿童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

关于防溺水,这些认识误区要避开

✘游泳圈、充气的水上玩具可以很好地保护孩子?

——错!没有任何设备可以代替成人监护。

✘溺水时,一定会拼命拍水或大喊,能被及时发现?

——错!很多溺水都是悄无声息发生的,而且发生得非常迅速。

✘会游泳就不会溺水?

——错!呛水、抽筋、过度疲劳等都可能导致会游泳的人溺水。

如何预防溺水?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

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如何辨别溺水?

1.溺水者的嘴会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没有时间呼救。

2.溺水儿童手臂可能前伸,但无法划水向救援者移动。

3.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挣扎20-60秒之后下沉。

4.溺水者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

5.溺水儿童的头可能前倾,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

6.看起来不像溺水,只是在发呆,但如果对询问没有反应,就需要立即施出援手。

7.小孩子戏水会发出很多声音,一旦安静无声要警醒。

预防溺水“六不”原则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水域游泳。

4.不在无家长或无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会水性的孩子不擅自下水游泳或施救。

溺水后正确的做法

1.如何自救

①尽量保持冷静,不将手举过头顶,不拼命挣扎,放松全身,去除重物。

②屏住呼吸,头向后仰,面部向上,使口鼻露出水面。

③呼吸时注意吸气要深、呼气要浅,双手和双腿有规律地拂水,如遇漂浮物一定要抓紧,同时向周围求救。遇人营救,积极配合,切勿惊慌抓抱救援者。

2.如何施救

①当发现有人溺水后应该大声呼叫成年人来帮忙,而不应该贸然下水施救或手拉手施救。

②拨打110、120报警,寻求专业救助。

③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身边的竹竿或衣服伸过去给溺水者。

④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待救援。

03

惠城发布公告:

严禁擅自进入这些未开发区域

除了防止野外游泳带来的危险

在未经开发地区露营、骑行

遇险的事故多发,同样值得重视

6月10日惠城区应急管理局、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禁止前往惠城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警示》,内容提及:“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禁止从事或组织游客参与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经营活动。”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禁止前往惠城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的警示

各位市民及游客朋友:

随着户外露营、骑行探险等活动的兴起,一些未开发、无经营管理的特色野景点逐渐成为网红打卡点,得到一些人的喜爱。当前,惠城区已进入“龙舟水”时节,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显著增加,如若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戏水、游玩、探险,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为坚决防范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惠城区应急管理局、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就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提出如下警示:

01

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擅自进入各类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活动。这些“野景点”均处于未开发、无经营状态,安全设施不完善,道路交通、服务配套设施、接待能力都无法满足游客的需要。因地理位置多处在江、河、湖、泊周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暗流、地质结构可能不稳定等因素,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后,一旦遭遇洪水、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或自身突发疾病、跌倒等意外,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02

各景区、旅行社、导游,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培训机构等部门,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公众要选择到正规旅游景区游玩,禁止从事或组织游客参与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经营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违规提供导游导览等涉旅经营活动,带人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野景点”“网红打卡点”从事游玩、探险、露营等活动。

03

广大民众要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在开展旅游活动之前有计划地做好出行准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信息,遇强对流天气,要尽量减少外出,不在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停留,当好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严格遵守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温馨提示、安全警示牌等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的江边、溪流等区域开展游览、游水、露营等活动,以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0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听劝返或无视提醒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其风险和责任全部自行承担。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惠城区应急管理局 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10日

夏季炎热

不少小伙伴都喜欢去游泳降温

记得要去正规的游泳馆游泳

去海边玩水也要记得

做好安全措施

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来源:惠州日报、惠城发布、惠州音乐广播、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西子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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