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判20年监禁

南方+  2026-02-09 10:11

2月9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对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作出判决,黎智英被判20年监禁。

涉案被告包括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4被告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开审,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整个过程依法公开进行。审讯期间,法庭审视逾2220项证物、超过8万页文件,14名控方证人出庭作供。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举证,法庭于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黎智英本人在2024年11月20日开始作供,至2025年3月结束。2025年8月18日至28日,各方进行结案陈词。

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当日就案件作出裁决,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法庭就案件颁下的裁决理由书长达855页,已全面公开,详细阐述法庭对证据、事实及相关法律原则的分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发言人早前表示,庭审过程揭露的大量事实和证据有力证明,被告黎智英是反中乱港势力的幕后“主脑”和“金主”,甘当外部势力“以港遏华”的马前卒,长期操控《苹果日报》等反中乱港组织和人员,勾连境外反华势力,散播“港独”“黑暴”“揽炒”等乱港言论,意图煽动他人颠覆特区政权,甚至直接下场组织对抗行动,乞求外部势力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不收手。其罪行给香港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给香港市民留下彻骨之痛。

根据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情况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南方+记者 陈彧 杨琼

编辑 邓聿修 吴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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