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首单可交换公司债券

广东国资 2025-10-11 20:18

10月10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以粤电力A股股票为换股标的的1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债”),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到期赎回价为101.5元/张,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为0.51%。本次发行既是能源集团在可交债领域的首次尝试,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内能源国企发行的首单可交债。

能源集团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时把握可交债有利发行窗口时机,充分研究市场同类产品案例,不断优化发行条款,成功吸引包括券商、保险、理财等40多家机构投资者踊跃参与,最终实现全场认购倍数达4.93倍,初始换股价格确定为7.21元/股,换股溢价率高达55%,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对能源集团发展战略的高度认可,以及对粤电力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本次可交债的成功发行,是能源集团盘活存量资产、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粤电力股权结构,扩大上市公司与金融资本合作空间,为形成内外资本联动格局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能源集团将加大力度推进资本运营相关工作,促进能源产业与资本运营深度融合,用足用好各类资本市场工具,为能源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新动能。

排版校对丨李晓琪

责任编辑丨蔡玉娟

执行主编丨薛杰 余晓莉

内容来源丨能源集团 省国资委资本运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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