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贴息贷款!茂名创业补贴全攻略:对象、金额、流程一次说清

茂名网 2025-05-10 18:03

茂名市人社局官方发布:

无论你是“毕业即创业”的热血青年,还是“返乡带富”的家乡建设者,

还是“带兵转型”的退役军人、“失业再出发”的逆袭者……

8项创业补贴+贴息贷款,助你“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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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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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2项条件的创业者: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 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第一类:在茂名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县所在镇、中心镇除外);第二类:户籍地为茂名市,离开茂名市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务工后返回茂名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02

补贴标准

一次性10000元。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02

创业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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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创业者: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 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02

补贴标准

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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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01

补贴对象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02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04

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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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2项条件的培训机构: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免费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港澳台人员),上述人员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相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02

补贴标准

1.创业意识培训(GYB),每人最高补贴 300 元;

2.创办企业培训(SYB),每人最高补贴1200元;

3.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000 元;

4.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补贴2800元。

注:每种类型的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除创业意识培训(GYB)外的其他类型补贴,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

05

创业孵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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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02

补贴标准

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06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

贷款及贴息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2

贷款及贴息标准

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07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

贷款及贴息对象

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

贷款及贴息标准

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08

办理流程

01

补贴对象

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搜索或选择申请补贴类型→选择受理地点→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受理审核。

02

补贴标准

持相关材料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茂名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表


茂名日报编辑部

编辑:陈天豪

初审:柯柱基

终审:黄昌明

来源:茂名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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