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深入人心,一些犯罪分子将目光转向了外国人。以此逃避法律制裁。近日,乐昌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外诈骗案。
2024年3月9日,张某松等人利用手机、电脑翻墙访问境外互联网,伪装成财经、金融博主在社交平台与被害人互加好友。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导被害人在虚假平台进行虚拟币投资,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经查,一名外国被害人被诈骗人民币4619.9元。事后,被告人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诈骗所得资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松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情节,乐昌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松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所谓“只骗外国人”绝非法律豁免理由,境外并非法外之地,切勿轻信“骗外国人不犯法”的谬论,无论诈骗对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任何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都将触犯法律红线。在此也提醒大家,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投资理财需理性,切勿盲目跟风。警惕未经国家批准的“黑平台”,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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