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邀请人大政协监督 “上门回访”成功化解心结

作者 何苑妮 2025-12-18 18:23

“一开始我对判决结果确实不太理解,但经过你们的解释,我现在明白了!”近日,在平远法院开展的“上诉案件回访”活动中,一位当事人这样感慨道。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强案件质效跟踪管理,平远法院特别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回访,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疑虑,真正从源头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您认为案件的审理是否公正、及时?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您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回访团队一一询问。

当事人吴某坦言:“法官的态度我是满意的,但我还是对判决结果有意见。被上诉人年纪比较大,我当时是出于好意帮他们介绍工作,怎么还要承担责任呢?”

吴某经营一家搬运服务公司。去年四月,他安排刘某等人前往林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工作中,刘某不慎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最终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吴某、刘某和林某分别承担60%、10%和30%的责任。吴某认为自己仅仅是介绍方,不应该承担责任,于是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但他心中仍存疑问。

面对吴某的不解,回访团队从法律与情理两个角度耐心解释:从员工选任、工资发放等事实来看,吴某与刘某之间已构成雇佣关系。刘某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作为雇主的吴某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回访人员还特别提到,刘某年过六旬仍外出务工实属不易,并建议吴某在今后的经营中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意识,切实防范类似风险。

代表委员感慨道:“参与上诉案件回访,让我深入了解了法院审判工作,真切体会到司法在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平远法院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回访,既做实了司法服务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案结事了,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今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支持司法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今年,平远法院出台《平远县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回访工作机制(试行)》,并制定实施方案,从全年上诉案件中选取机动车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离婚纠纷等高发类型案件30件,由各法官团队交叉开展全覆盖回访。回访采用电话、走访、面谈等多种方式,并将回访情况形成调研报告。通过主动沟通,及时了解当事人上诉动因,针对性疏导情绪、回应关切。

今后,平远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常态化开展“上诉案件回访”工作,不断夯实司法为民的根基,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参与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南方+记者 何苑妮

通讯员 李祎玮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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