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为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珠海市“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合理定价
酒店客房、餐饮、停车等行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二、规范酒店客房价格行为
(一)明码标价:
酒店、民宿客房价格及服务价格均需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及第三方电商平台以标价牌、电子显示屏、页面公示等方式在醒目位置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额外收费项目(如清洁费、服务费等),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二)履行价格承诺:
已通过电商平台或线下渠道达成的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以“系统错误”等理由擅自取消订单、加价销售。
(三)禁止价格欺诈:
不得虚构“原价”“折扣价”诱导消费,不得以“满房”为由强迫消费者接受高价房型。
三、强化餐饮服务价格管理
(一)菜单明码标价:
餐饮经营者需以清晰标识标明菜品名称、价格、规格及计价单位,不得使用“时价”“时令价”等模糊表述。对高价食材(如海鲜、特色菜品)应单独标注详细价格。
(二)结算透明:
先消费后结算的,需在结账前提供明细清单,列明消费项目、单价及总金额。外卖打包费应单独明示,不得隐性收费。
(三)杜绝虚假优惠:
开展促销活动需明确标示折扣基准、期限及附加条件,不得虚假折价、低标高结。
四、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一)公示收费标准:
停车场需在出入口、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时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二)落实优惠政策:
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应按规定减免停车费,不得违规收取费用。
五、其他重点领域要求
(一)旅游景区:
门票及景区内缆车、观光车等项目需在售票处或电子平台显著位置公示价格,不得通过“园中园”、联票捆绑等形式变相涨价。
(二)交通运输:
网约车、出租车、客运车辆需按规定打表计费或公示运价。
(三)民生商品:
商超、农贸市场需保障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各行业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珠海市旅游市场良好形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五一”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对经提醒仍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留支付凭证等证据,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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