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惠州影响逐渐减弱,风险可控,惠州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并于24日18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具体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二、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高空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解除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自9月24日18时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等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四、自9月24日18时起,公路、水上交通、公交客运、高速公路等交通有序恢复运行。
五、自9月24日18时起,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及外卖、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
南方+记者 糜朝霞
通讯员 李佳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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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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