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②:交定金后家装公司歇业?消委会“出手”解难题

作者 张泳渝 2025-03-13 21:04

2024年,消费者邓小姐发现多年前预交1万元装修定金的某家装公司关门歇业,遂联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表示如解除合同消费者需支付10%违约金。该事项经多部门处理未果后,由江门市消委会接手处理。

经查,涉事商家现已注销,但商家原法定代表人仍在本市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并能取得联系,投诉案件存在调解基础。调解过程中,该会指出涉事商家是在无明确装修时间和不具备履行合同条件下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明显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商家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妥善处理此次消费纠纷,用诚信和服务赢得市场信任。经多次协商调解,最终涉事商家向消费者退款,事件得到圆满解决。9月中旬,消费者向江门市消委会赠送感谢锦旗。

【案例点评】

案中涉事商家以限时促销活动为由,引导消费者预交1万元装修定金,但事后并未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涉事公司退回装修定金。

鉴于家居装修长期是消费投诉热点之一,江门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家居装修应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谨慎选择装修公司;二是明确规定合同细则;三是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四是谨慎支付装修资金;五是妥善保留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与商家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凭借发票、付款记录等凭证,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消委会进行投诉维权。

采写:南方+记者 张泳渝 

通讯员:曾文静

制图:区瑞香

策划:肖伟

编辑 钟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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