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城区法院、镇(街道)综治中心、村(社区)基层组织及社会力量的合力联动下,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引领+综治中心+基层调解+社会力量”四方联动的高效模式,也为基层社会治理与司法联动工作提供了新的范例。
被执行人拒绝赔偿,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此前,罗某驾驶汕尾临牌电动二轮摩托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与直行的由被告陈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罗某受伤,随后住院治疗31天。同时双方车辆都损坏报废,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罗某遂诉至汕尾城区法院,陈某随后也提起反诉。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陈某赔偿罗某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陈某却拒绝履行义务,罗某多次催讨无果,于2024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父亲身患疾病,母亲又没有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但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达成还款协议,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四方联动”化解心结,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2025年5月,申请执行人家属再次上门向被执行人追讨款项,双方矛盾激化升级。
次日,街道办领导及时将情况通报城区法院,并商请法院执行部门派出干警协同处理,同时安排街道办综治中心做好罗某亲属的稳控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执行干警要全力配合街道办妥善解决纠纷,同时按照要求向上级执行部门报告,实时汇报案件执行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三日,为化解矛盾,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城区法院与街道办综治中心共同商讨后,决定联合双方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村委会及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发挥专业优势,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明确执行的重点、难点、堵点,指导综治中心再次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明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司法拘留、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换位思考,积极协调双方解决方案,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随后,两个村(社区)和热心乡亲利用熟悉当地民情、便于沟通的先天优势,走访了解双方的困难和诉求,同时还通过热心乡亲发动社会力量慷慨捐助,进一步减轻双方的经济负担。
经过多次“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沟通”,最终双方对调解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案。
此次成功调解,是城区法院与街道综治中心、基层调解组织及社会力量协同联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了执行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南方+记者 陈保良
通讯员 林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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