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动广东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
此前,广州、汕头、珠海、佛山、惠州、揭阳、汕尾、河源、茂名、韶关陆续公示广东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名单,点击地名回顾。
最新消息!东莞、中山、清远、湛江、梅州也开始公示,一起来看看!
东 莞
原文如下:
//
经研究,拟推荐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万飞等33名同志参加广东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若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高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660987、21682740
附件:拟推荐广东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人选名单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中 山
原文如下:
//
根据省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推荐、综合评议、听课及考察,拟定下列20位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推荐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十楼1018室,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人:李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60-89989833(师资管理科) 0760-89989227 (组织科)
附件:广东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推荐对象名单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23日
清 远
原文如下:
//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清远市教育系统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卢金霞等25人为清远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个人或组织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打印),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清远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联系电话:3361196、3367432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20号
邮政编码:511515
清远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湛 江
原文如下:
//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各学校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组织考察和评审推荐等方式,拟遴选蔡凯帆等38名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
公示期间内,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受理部门: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213980,电子邮箱:zjsjyj_rsk@zhanjiang.gov.cn,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湛江市拟推荐广东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人选名单.xls
湛江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梅 州
原文如下:
//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审,拟推荐罗雪花等26位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二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于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180895,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梅州市推荐广东省第十二批中小特级教师候选人名单.doc
梅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有什么想说的,快来给小媒君留言*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清远市教育局、湛江市教育局、梅州市教育局、东莞市教育局、中山教育体育网
转载时请标明转自广东教育传媒,投稿或商业合作回复关键词 投稿/合作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