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石排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户籍生
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石排镇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现将2025年石排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户籍生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如逾期则不再受理。
二
补录办法
(一)补录对象:
1.起始年级: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的石排户籍学生;
(2)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后至2025年7月31日(含7月31日)迁入石排的户籍学生;
2.非起始年级:
(1)2025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前已入户石排的户籍学生;
(2)石排户籍回读生;
(3)2024年秋季被录取至学位补贴但未在第一次户籍插班生提出申请的石排户籍学生;
(4)因长幼同校、居住地或工作地变更希望调整学校的石排户籍生。
(二)年龄要求:
1.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 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4.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5.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三
公办学位申请原则
1.因全镇公办小学五年级、石排中学初二、初三学位已饱和,本次不提供小学五年级和初中插班公办学位,将通过购买服务解决。
2.可提供学位的学校和年级见下表:
3.招生范围、所需材料见下表:
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内容: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学生姓名页、学生父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正面上方,小孩页在正面下方,父亲页在反面上方,母亲页在反面下方;集体户的需提交社区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
四
学位安排办法
(一)本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最终安排的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的公办学位。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如片区内学位不足的将结合学位情况,根据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统筹录取至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如录取完片区内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再按照学生入户石排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申请长幼同校学生。录取完片区内学生和申请长幼同校学生后,如有剩余学位再录取申请跨学区的学生。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的,将按照学生入户石排先后顺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三)申请小学插班的学生。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公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结合片区划分、学生拟申请志愿和学生入户石排时间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完片区内的学生后,优先考虑安排申请长幼同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同一志愿按学生入户石排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如填报的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有填报第二志愿且第二志愿有剩余学位的学生;第二志愿空白或填报不提供申请年级学位学校的学生,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填报的志愿学校均没有被录取,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公办学位数时,没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家长可自行选择我镇以下民办学校(排名不分先后)就读:东莞市石排云岗学校、东莞市石排燕岭学校、东莞市石排东翔学校、东莞市石排四海学校、东莞市石排智元小学、东莞市石排铭科小学。
1.申请中心小学插班学生,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录取:片区内学生-长幼同校学生。
2.申请石岗小学、实验小学、福隆小学插班的学生,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录取:片区内学生-长幼同校学生-跨学区学生。
3.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四)申请初中插班学生:因学位供给不足,申请初二、初三插班的将通过购买服务解决,家长可自行选择石排镇内民办学校(排名不分先后)就读:东莞市石排云岗学校、东莞市石排燕岭学校、东莞市石排东翔学校、东莞市石排四海学校,同时仍需在本次受理期间,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待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购买服务。
注:以下两种情况不享受购买民办学校服务:(1)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且自行到民办学校就读;(2)申请并资格审核通过,但选择市外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8月1日后(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请,统一在下一学年度再进行登记。
(六)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或学位补贴)资格。
五
资料审核
申请提交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公安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
录取结果通知
录取结果将在8月中由录取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具体录取事项(注册时间、注册要求等)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
受理地点以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石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石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面),可导航“中共石排镇委党校”。
咨询电话:
7月29日前和8月8日后:0769-86555188;
7月29日-8月8日期间:0769-86599955。
八
其他说明
1.学生家长须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2.本次报名无须带学生本人前往,家长前来办理即可。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1.石排镇2025年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2.石排镇2025年户籍适龄儿童长幼同校申请表
▲3.石排镇2025年户籍学生跨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来源 |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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