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出台新规严管“三公两车”,带动更多交通参与者提升文明意识

作者 杨建雄 2025-07-18 15:24

7月18日,化州市举行公务用车驾驶员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会议,由文明办、公安局等单位向公务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旨在贯彻落实该市新出台的“三公两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示范带动更多交通参与者不断提升交通文明意识。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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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由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共化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化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化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化州市“三公两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于7月15日实施。《方案》对“三公两车”(公交车、公务车、公职人员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问责制度,以发挥公职车辆和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方案》明确八类重点整治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辆;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酒驾;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违反禁令标志闯红灯、掉头、逆行;摩托车骑乘不戴头盔等常见交通陋习。

“三公两车”出现上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递进式问责体系进行问责。

《方案》规定,对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车驾驶人、公职人员和监察对象,一次违法由所在单位进行谈话提醒,二次违法由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对屡教屡犯连续三次违法的由市文明办在全市通报,并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此外,对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人,交通运输部门将参照制定专项管理规定。对所属车辆或人员交通违法问题突出、多次被通报且整改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由市纪委监委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督促落实管理责任。

为什么要制定此方案?化州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三公两车”作为突破口,是因为其具有公共属性和示范效应。该办呼吁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示范带动更多交通参与者不断提升交通文明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为常态化建设城市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方+记者 杨建雄

编辑 朱慧溪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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