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动手指收藏打卡+好评,就能轻松获得几元返现或收获礼品一份?请注意,这看似“双赢”的背后,实则是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认清本质:“好评返现”违法!
“好评返现”是指商家通过现金返还、红包、优惠券、赠品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出虚假或夸大的好评,以提高店铺评分、销量或信誉的行为。此类行为已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纳入《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的监管范畴。
自2024年9月1日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九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近年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分局
针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采取了系列扎实有效的整治措施
一方面,将投诉举报作为发现违法线索的重要来源,对收到的关于“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投诉举报线索,均做到100%现场核查,100%按时办结。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中山港壹加壹、太阳城、富逸城等主要商圈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好评返现”诱导行为的商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后续处理。
另一方面,坚持整治与引导并重,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投诉核查及专项整治过程中,结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主动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好评返现”温馨提示》宣传单、《关于规范餐饮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等材料,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好评返现”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后果,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同时,定期通过辖区行业微信群(如美容美发、餐饮等),推送《价格告诫提醒》及《“好评返现”温馨提示》,持续强化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为本,品质取胜。任何形式的“好评返现”诱导行为均属违法,切勿心存侥幸。应将精力投入到提升产品服务质量、优化真实消费体验上,以实力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赖。
广大消费者请珍惜并善用您的评价权,基于真实体验进行客观评价。切勿为小额返现、赠品等诱惑而发布不实信息,成为违法行为的“帮凶”。积极行使监督权,如发现经营者存在“好评返现”等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全国热线电话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一审丨黄美霖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市市场监管局火炬分局 何丽华
编辑丨中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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