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做好东莞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近日,《东莞市便利企业融资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东莞便利企业融资赋能高质量发展22条”)发布,通过强化金融资源供给、创新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保障机制五个方面22条举措为东莞企业提供便利融资。
强化金融资源供给
“东莞便利企业融资赋能高质量发展22条”指出通过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加大续贷转贷支持力度、促进风投创投机构集聚、加快培育耐心资本四个方面强化金融资源供给。
据悉,东莞将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广“货币政策工具+特色信贷产品+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入更多信贷资源。加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东莞提出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前经其主动申请,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可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经审核合格后为小微企业办理续贷。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比照小微企业续贷相关要求提供续贷支持。用好“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纳入“莞企转贷”企业名录,为名单内企业提供最长10个工作日、单笔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
创投风投机构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将加快推动松山湖科技金融集聚区建设,支持松山湖出台风投创投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开展“松湖金融大讲堂”、路演、培训、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科技金融活动,营造有利于创新资本发展的生态环境,完善私募基金会商机制,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畅通风投创投机构落户渠道,依托市园两级母基金构建完善产业基金体系,吸引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和社会资本在松山湖集聚发展。
“耐心资本能够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必要的长期资金支持,这对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政策指出,东莞要加快培育耐心资本。完善国资基金管理、考核、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国资国企加快构建市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形成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母子基金群。推动国资国企支持国家和省实验室、高校院所、科技园区、龙头企业科研项目投融资;发挥国资国企投资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基金(S基金),拓宽基金退出渠道。
创新重点领域金融服务
在创新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方面,东莞实现了“四个聚焦”,一是聚焦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二是聚焦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三是聚焦支持企业“走出去”;四是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
聚焦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方面,东莞指出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特点,开发“创新积分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围绕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制定“白名单”,加强与省、市风险补偿和担保政策的联动,为企业提供“股贷债保”综合融资服务。推广“投贷担”联动服务模式和“认股权+贷款”融资模式。支持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优化资本结构、强化市值管理,探索设立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贴息。
聚焦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东莞鼓励银行机构建立专业化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开发推广挂钩碳足迹、可持续发展等“碳表现”的金融产品,发展基于碳汇预期收益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的新型融资模式,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精准适配的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并应用转型金融标准,进一步形成符合自身业务特色的转型金融目录和转型贷款认定标准,为建材、陶瓷、造纸、纺织等传统行业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融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可持续性信息披露,鼓励银行机构对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好的企业在融资方面给予市场化激励。
聚焦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东莞鼓励银行机构持续优化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主动跟进外贸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助力有技术、有市场、有前景但因外部冲击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发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为外贸企业提供“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等应用场景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引导企业用好汇率避险工具,充分发挥市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专项作用,增强企业汇率避险能力。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外贸领域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重点外贸企业纳入省外贸企业白名单,支持政策性银行利用批发资金转贷方式与商业银行合作,批量支持外贸小微企业。
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方面,东莞鼓励银行机构推广“整村授信”等主动授信、批量授信业务模式,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对整村授信业务提供批量担保,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更好满足农户“短、小、频、急”资金需求”。加大政策性银行对东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镇域经营主体提供差异化、特色化、高质效的金融产品服务,推广落地农业“政银担”批量担保产品。鼓励银行机构针对村社及镇街回购和增持土地、物业项目制定金融综合服务方案,积极开展镇街和村社实地走访和产品宣讲,促进村社集体资金多元有效利用。
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在政策中,东莞计划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推广“园区贷”金融服务模式、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构建“股贷担保租”联动服务机制、健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立项目信息共享与投融资对接机制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在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方面,东莞探索构建金融行业可信数据空间,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公共数据资源创新信用金融产品,通过授权对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价,协助轻资产、无抵押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支持。委托授权市属国企承接市“信易贷”平台运营,对平台功能进行优化升级。积极申请成立本地企业征信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报告、企业评估、风险监控等数据产品和服务。
在推广“园区贷”金融服务模式方面,东莞通过嵌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方式进行增信,汇聚“政银”合力,激励撬动金融机构向产业园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信贷产品。统筹用好融资、贴息、转贷等各项便利企业融资支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构建“股贷担保租”联动服务机制方面,东莞创新探索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缺口介入机制”,在全市成立若干支包含股权投资机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融资租赁机构在内的“股贷担保租”联动服务队,打造“缺口介入机制工作站”,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创新联动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各服务队结合重点科技型企业名录和项目库,通过集中定点咨询、适配性上门服务、线上数字智能服务等形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信贷、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一站式全科会诊”,满足企业各发展阶段差异化融资需求。
在健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东莞探索试点推进企业碳账户建设,重点归集企业能耗、经营数据,并基于碳账户信息开展碳信用评价,为构建企业“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三位一体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提供信息支撑。探索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推动制定实施造纸等传统行业领域低碳转型金融标准,为金融支持低碳转型活动提供指引。探索建立地区绿色及转型企业(项目)库,为精准开展绿色及转型融资对接提供支持。
在建立项目信息共享与投融资对接机制方面,东莞推动产业主管部门建立投融资项目需求对接库,收集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完善项目信息共享和投融资对接工作机制,以适当方式向金融机构和风投创投机构开放共享。推动“鲲鹏星火”东莞科技创新企业投融资路演平台、东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等开展常态化路演活动,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投融资对接解决方案。
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
政策指出要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如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助力内外贸企业发展。
其中,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方面。实施风险补偿政策撬动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敢贷”“愿贷”。对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上规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扶持企业等白名单企业进行融资扶持,合作银行对其发放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发生不良后造成的实际本金损失,按当年备案发放的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金额实行30-80%分等级补偿;对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进行融资扶持,合作担保机构对其担保并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产生代偿时,对担保公司承担损失给予50%的补偿,并对合作担保公司当年新增批量担保贷款规模给予其一定比例业务奖励。
对于深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东莞支持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组织),按其实际支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对其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支付的主体,按不超过 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担保费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入池参与我市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利息与担保费的合计金额的不超过50%进行首年发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规模的3.5%,同一申请人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此外,东莞设立1.4亿元公共保证金池,支持有意愿但无力或不愿支付保证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实现“免保证金”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单家企业在单家银行限额60万元。对首次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签约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支持投保信用保险,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缴保险费用不超过30%给予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给予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保费不超过30%、每年最高30万元的支持。用好进口贴息政策,对符合中央进口贴息政策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进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60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对符合省进口贴息政策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进口额4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探索设立市级专项资金,给予符合特定条件且未获得国家或省进口贴息支持的企业不超过1%的进口贴息,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南方+记者 叶永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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