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10家主流航司日前被江苏省消保委约谈,飞机“付费选座”再引关注。
“10家航司客服均确认‘线上选座阶段存在座位锁定’的客观情况,但对于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机票锁座调查报告指出,被调查航司选座服务中格式条款普遍存在告知义务缺失、表述模糊化等问题,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全面告知锁座规则、座位收费标准、免费座位范围等关键信息,仅在选座或值机环节通过系统限制或隐性条款提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10家航司被约谈
有航司“好座”需到柜台办理
南方+记者在某投诉平台看到,有网友今年9月称购买了某航司扬州至厦门的机票,发现前排多个位置被锁,需要积分或加价50元才能解锁。该网友认为,购票时无提示增值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犯。
江苏省消保委的报告指出,航司未在购票环节明确告知“免费座位范围、优选座位兑换标准、座位开放时间”等关键信息,使用“具体以系统展示为准”的模糊表述,或者仅在选座环节通过系统展示限制条件,为航司单方锁座提供弹性空间,导致消费者购票时无法预判座位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和“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一名经常坐飞机往返上海与佛山的乘客展示的值机页面
一名经常坐飞机往返上海与佛山的乘客告诉南方+记者,自己乘坐飞机都只能在开放范围中选座,其也经常遇到“锁座”的情况,值机页面多显示,经济舱前排座位以及靠近应急舱门较宽敞的位置被锁定,而可供选择的座位往往都比较靠近机舱的中后段位置。有时登机后,他很诧异,因为部分前排被锁定的座位并没有乘客。
不过,该乘客以其经常乘坐上海到佛山的中国联合航空的航班为例,在航旅纵横的值机选座页面,经济舱前三排以及应急出口位置均被提前锁定,状态为“不可选择”,且无付费选择入口。该航空公司客服解释称,经济舱前排和应急出口座位只能去机场人工柜台现场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强调:“要提前去,到时候有没有位置只能看现场情况,也有可能被别人先办理了。”
据南方+此前报道(《经济舱锁座范围高度集中于优质座位,10家航司被江苏省消保委约谈》),江苏省消保委此次选取了国内10家主流航司作为调查对象,包括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上述航司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票阶段锁座比例均值达38.7%。锁定范围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仅开放中间区域、机尾等舒适度较差的座位供免费选择,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付费选座”争议已久
有航司曾被处罚
“付费选座”从试行初期便存在争议。2015年左右,我国航空公司开始在国内航线上尝试付费选座。据媒体报道,“选座收费”主要效仿国外航司的做法,从2011年开始,达美航空、美联航等美国的航司,开始对有更大伸展空间的座位收费,美国航空则对飞机前部靠窗和靠走道的座位收费。
2016年,北京市发改委对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在2015年3月29日到12月23日收取航班选座费的行为进行处罚,没收其收取的44万余元选座费,并开出同等金额的罚单。
2021年12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公众号曾转载一篇从业人士的文章《演出早已“一座一价”,民航付费选座为何这么难?》。文中指出,“国际上付费选座是一种常态,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付费选座也执行了多年。政策上放开国内航线付费选座,本质上是顺应市场化的趋势。”
国际航班的选座服务则有相关规则。据媒体报道,民航局在2023年11月发布了《关于规范国际航线选座服务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国际航班的选座服务提出四大规则:一是要提供充足的免费座位,合理确定选座服务的座位范围和时限;二是要合理确定选座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座位位置、航线距离等设定差异化收费标准; 三是要明码标价,以显著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实际执行的选座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座位退订或改订收费标准等; 四是明确选座服务产品规则,在销售、值机等环节切实履行对旅客的告知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航司“加价选座”问题年内数次引发关注。今年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称“中消协”)也曾就这一问题表态,称这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中消协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即与航空公司签订了合同,航空公司承担公共航空运输的职责,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座位。航空公司售票时已经区分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不同时间段购票还有不同的价格,售票时已考虑了各种不同的因素。
中消协还指出,“加价选座”本质上是一种额外收费行为,许多航空公司在这方面的规定模糊隐晦,既不明确哪些座位需要加价,也不说明加价标准如何制定,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等到值机时才发现想选的座位都需要付费。
南方+记者 张晋 朱红鲜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