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女友竟是男儿身?警惕“甜蜜”陷阱

作者 潘俊宇 2025-05-01 15:19

近日,韶关始兴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男扮女装”以恋爱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最终被判刑。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件是怎么回事?

2024年7月,三十三岁的黄某以女性身份在抖音上认识被害人陈某,二人添加了微信好友进行聊天并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间,黄某声称非对方不嫁,并在朋友圈盗取了女性照片发给对方获取信任,后黄某以没有生活费、没钱交房租、生病需要买药以及闺蜜生病等多种理由,多次向陈某索要钱财,陈某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和其名下银行卡向黄某转账共计31180元。收到转账后,黄某将钱用于游戏充值、上网、买烟,很快就挥霍一空。因陈某一直说要见面,黄某见谎言圆不过去,于是将对方拉黑。2024年9月,被害人陈某怀疑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黄某继续退赔被害人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1180元。

法官提醒: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网络世界存在虚拟性,不少不法分子藏身其中,利用婚恋等借口设置“甜蜜陷阱”,实则却是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大家切勿被爱情冲昏头脑,面对涉及钱财等敏感事项时要提高防范意识,捂好“钱袋子”,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谢素芬 卢志媚

编辑 杨韬
校对 马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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