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茶是广州饮食文化的一张名片,制定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是2025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14件预备项目之一。
为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早茶文化,9月2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着重强调两个“明示”,涉及市民群众关心的早茶茶位费和制作方式。
一是价格明示。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清晰方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明示计价方法,确保店内菜单、价签、自主点餐应用程序等方式显示的标价内容一致。
广州早茶经营者收取茶位费的,应当提供有红茶、绿茶、普洱茶、菊花茶等供消费者从中选择,并做好相关茶饮服务。
二是制作方式明示。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菜单上或者以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传统方式制作早茶和非传统方式制作早茶。以传统方式制作的早茶,从制成到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广州早茶经营者可以通过设立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厨房或者参观通道等形式,向消费者展示广式点心等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销售以传统方式制作和非传统方式制作的同一种早茶食品,可以实行不同价格。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对广州早茶经典店进行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市文化广电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广州早茶经典店的评定,明确评定条件、评定程序、评定方式、退出机制等各环节内容,并加强监督指导。
被评定为广州早茶经典店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书、授予牌匾,并向社会公布。广州早茶经典店应当在日常经营中提供传统广州早茶。广州早茶经典店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销广州早茶经典店名称。未经评定不得擅自标注或者宣传为广州早茶经典店。
广州早茶经营者违反规定,未经评定擅自标注或者宣传为广州早茶经典店的,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者虚假宣传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反映意见建议途径
请于10月28日前点击填报链接或者扫描二维码填写意见,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扫码可填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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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fgwfgsc@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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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南方+记者 周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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