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分享人:阳东区法院东平人民法庭法官 姜拔萃
“法官这样用心,冒着大太阳,跟着我们到田间地头来,我相信案件肯定能得到公平的判决。”这是我在一宗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实地勘查讼争鱼塘时,村民所说的话。
矛盾尖锐的当事人
这起纠纷历时7年之久,鱼塘所在村与承包人的矛盾日积月累,已经发展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案件开庭时,原告自然村有近10名村民前来旁听,被告承包人在庭审时与村干部针锋相对,几次争吵起来,我需要多次敲击法槌才能使庭审继续下去。
开庭之后,我还是决定到讼争鱼塘去走一走,和案涉的村民谈一谈。村民之间尤其是土地的纠纷,必须亲身去实地走访了解,才能把事情搞清楚,把问题解决好。
勘查现场的时候正是烈日炎炎的中午,经提前联系,村民委员会主任早早在村口等候,我和助理一行人到场后,在等待另一方当事人即承包鱼塘的村民及其律师到达。没想到承包人到来的时候,后面跟着两三个身形彪悍的男子。看这架势,村主任马上变了脸色,大声问道:“赵某,怎么回事?带人来打架的?”
赵某不出声,他身旁的大汉目露凶光地盯着村干部这边。
我见势头不对,马上把村主任拉到一边,小声劝说道:“有法院的人在,他们不敢乱来,大家也不要急,先把事情办好,让我跟他们说。”
我走到赵某一旁,首先向其表明态度,严肃地批评他:“赵某,你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是法院通知你们过来看现场,既然大家到了法院,就摆事实讲道理,你带着人气势汹汹地过来,这是不尊重法官、不尊重法院,也解决不了问题。”赵某见我态度严肃,他也收起了气焰,示意同行的人站到一边。
三方一起步行到案涉鱼塘处。
由于案涉鱼塘面积比较大,路两旁的茅草长势旺盛,几乎淹没了脚下的塘基,我需要双手拨开遮挡视线的茅草,再小心地迈出一步,每走几步,就会遇到一个水坑,不时需要前面的人伸手接应才能大步迈过去。
到了下午三四时,太阳还很猛烈,一行人穿越茅草沿着塘基勘查完了整个鱼塘。双方当事人见我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都非常感动,表示相信案件能够公正解决。
不打招呼主动调查
在勘查完鱼塘之后,我发现双方对纠纷的源头各执一词,还是需要到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情况。
村干部在村委会中的公信力和威望较高,且对村民之间的关系比较了解,所以通常涉农案件我都会向村干部了解情况。此类案件还可以依靠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且往往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即使最终调解不成,也能够一定程度上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以往的调查经验,提前通知被调查人或者单位,很可能会使他们有所准备,或者被一方当事人得知而提前打招呼,导致法院得不到客观中肯的意见,调查所得的事实也有可能被歪曲。因此,我事前并未通知村委会干部,而是直接驱车到达村委会。
在与村干部的聊天中,我掌握了鱼塘积年纠纷的前因后果,同时也从村干部的口中得知村委会曾经作出过调解方案,虽然最终没有调解成功,但为我审理案件提供了思路。
在现场勘查和到村委会调查之后,结合全案证据,最终判决赵某返还鱼塘给自然村,并且支付占有使用费。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我到村里了解后续情况,得知赵某已经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村民也将鱼塘重新发包,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以发展生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我发现有许多案件仅凭现有证据,并不能查清案件事实,还需要法院主动去调查,如实地看现场等,才能了解并掌握案件的细节,从而为裁判提供思路和依据。我常常和同事说,我们既是法官、也是调查员、还是和事佬,我们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多为当事人考虑,把案情查清楚一点,把案件办细一点,当事人就多满意一点。
撰文:巫雅柠 张露雯 姜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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