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事故警示公布!重要提醒→

江门应急管理 2025-07-17 13:28

2025年3月19日,鹤山市某公司门座式起重机操作失误致1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是起重机司机疏于观察,在操作起重机吊臂旋转时,把违规进入吊装区域的货车司机从货车尾板撞落高度差5米的船内,并致其死亡。

目前事故仍在调查阶段,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吊装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

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伤害事故

一些惊险时刻

△ 

吊物捆绑不规范,起吊过程中脱绳滑落

附近工人被砸

△ 起吊作业时站在吊物下方,工人被砸当场身亡

塔吊作业人员必须要

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落实施工安全

保障工人和工地周边安全

↓↓

 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负荷/歪拉斜挂的情况不吊。

2、在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雨雪雷电天气时不吊。

3、在高压电线下,氧气瓶等爆炸性物品周围不吊。

4、重物带棱角没有衬垫绑扎好时不吊。

5、捆绑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不吊。

6、当起重物上有浮物或有人时不吊。

7、司机在酒后或精神不佳的时候不吊。

8、作业现场视线不明,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吊。

9、起重臂下或重物下有人时不吊。

10、对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面上的物体重量不明,以及交错挤压在一起的物体不吊。

如发现身边有正在进行作业的塔吊

不要停留围观,以免引发危险!

塔吊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章操作

勿到事故发生时,悔之晚矣!


来源: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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