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正式印发《深圳市支持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该办法为国内首部系统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发展的专属政策,旨在通过全方位、全周期的扶持措施,打造“全国军创高地”,助力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现代化。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政策内容涵盖项目发掘、基地培育、金融赋能、财税支持、生态营造等关键环节,旨在实现全市军创政策“一策通”,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为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办法明确,军创企业是指退役军人作为控股股东、发起人,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满1年的企业。该类企业在享受普惠政策和服务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优待。
在项目发掘方面,深圳将面向全国定期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建立“以赛招商、以赛引智”机制,并与全市各类赛会结果互认、资源共享。同时,聚焦“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常态化开展“军创育苗”行动,并推动军事科技成果在深高效转化。
为强化创业载体支撑,深圳将规划建设市、区两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载体,为初创期军创企业提供最长3年的场租补贴,构建全链条孵化体系。鼓励社会载体设立军创专区,并支持军创企业申请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享受租金优惠。
针对融资难问题,办法提出一系列金融赋能举措。包括推动“深i企”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动,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引导银行加大“退役军人创业贷”发放,研发“深军贷”等专属产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降低融资门槛;支持科技型军创企业发债、投保。
财税支持方面,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政策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个体经营及初创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及场租补贴等。同时,对创业培训机构和优秀军创企业经营者给予相应补贴或资助。
此外,深圳将着力优化军创企业发展生态,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窗口,支持军创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建设用地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予以支持。通过发布“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等方式,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办法要求各区各部门强化协同,制定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并定期总结推广经验,通报表扬先进。
南方+记者 曾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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