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启动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

作者 黄剑琴 2025-05-21 18:22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及《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持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5月19日,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印发《2025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方案》(下称《方案》),定于上下半年分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全力护航清远市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检查工作将围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抽查三大核心领域展开。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重点抽查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建设、监督执法情况以及各类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同时,还将检查主管部门对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在建工程质量抽查方面,将全面核查建设单位及各主体责任单位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关键岗位信息公示、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情况等。此外,还将对混凝土等建材的质量管控进行严格把关,并对部分建材进行监督抽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抽查则聚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防治措施、工地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关键环节。检查组将通过实体抽查、资料抽查及询问项目管理人员等方式,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从各地报送的在建工程一览表中随机抽选项目进行检查。清远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8宗,其他地区抽查项目不少于2宗,确保检查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同时,检查组将配备专家协助检查,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上半年检查时间为5月26日至30日,下半年检查时间为10月27日至31日,具体行程安排由各小组自行确定。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方案》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报送在建工程一览表、配备持证人员协助检查等。在检查过程中,各责任主体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到岗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方案》提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跟踪落实整改。对未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企业及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动态记分,并录入全省监管系统。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此次交叉执法检查是清远深化建筑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排查隐患、严格执法监管,将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有力保障。检查结束后,全市将对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筑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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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伟杰
校对 叶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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