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惠阳检察:真“刑”!

作者 卢慧 2025-09-18 14:30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一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边境管理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打击。近日,经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梁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获法院有罪判决。

今年4月23日,网约车司机梁某通过线上平台接单,原定从广东云浮运送乘客到广西南宁。抵达接载地点后,梁某发现乘客为两名越南籍“三非”人员(指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随后,“中介”通过平台联系其变更目的地至广西龙州,并要求取消平台订单转为线下微信交易。梁某查看地图发现龙州县毗邻中越边境,意识到车上乘客很可能要非法出境,但他仍添加“中介”微信,商定1300元(高于平台价)费用后,将两名越南人运送至指定地点。同时,梁某与“中介”达成了长期合作意向。

5月7日,梁某再次通过“中介”接单,计划从惠州惠阳运送另外两名越南籍“三非”人员至广西龙州。次日,其在接应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梁某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在明知越南籍乘客系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情况下,仍两次实施运送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1条之规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鉴于梁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8月27日,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杜壮飞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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