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便车”变“风险车”,松山湖暑期严查非法营运

作者 张莎;陈启亮 2025-07-09 17:37

随着暑期到来,为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学生群体的出行安全,松山湖持续加大交通运输执法力度,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近两个月以来,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联合园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持续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营运车辆4辆,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规营运行为。

两起典型案例警示突出: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查处了两起典型违法行为,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案例一:省际包车违规招揽乘客

5月上旬,执法人员在松山湖台中路巡查时,发现贵H*****号大型普通客车在路边招揽乘客上车。经调查,该车属贵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属省际包车营运车辆,但司机无法出示完整乘客名单。车辆上的15名乘客分别在深圳、东莞等地上车,目的地为贵州省。

因此,贵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贵H*****号大型普通客车招揽包车合同外乘客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案例二:班线客车不按线路违规停靠

6月中旬,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执法人员与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莞深高速松山湖大朗收费站开展客运车辆联合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渝A*****号大型普通客车属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系省际班车营运车辆,虽持有线路牌,却未按核准路线运营,其线路牌未包含莞深高速路段,而车辆在东莞、深圳、惠州等地接送乘客前往重庆。

因此,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涉嫌使用渝A*****号大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经查,上述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车辆存在私自变更路线、逃避监管等问题,同时随意停靠路边接客,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此外,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易发生疲劳驾驶、超速等行为,对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不足。

温馨提醒:市民出行请选择合法营运车辆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法部门对企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提请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应许可。

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提醒广大群众,出行务必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营运车辆,切勿贪图便宜乘坐“黑车”或违规车辆,避免因乘坐无证车辆而带来安全风险。

接下来,松山湖将持续强化客运领域执法检查,筑牢暑期交通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园区群众平安出行。

撰文:张莎 陈启亮

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 黎晗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