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法院“双轨策略”破僵局,一揽子化解四起“讨薪”纠纷

作者 麦思容 2025-05-27 20:16

“你们在注销公司时是否有进行清算?”吴川市人民法院法官周莹严肃地向被告进行发问。这是近期四起清算责任纠纷案第三次调解现场,原告代理律师与两名股东相对而坐,桌面上堆叠的仲裁调解书、企业注销档案无声昭示着这场持续两年的讨薪拉锯战。

企业注销引发讨薪困局

李某、黄某、陈某、杨某四位原告曾是某工程咨询公司的员工。2023年6月,他们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经吴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仲裁调解书》,约定公司在2024年12月前分两笔支付工资。然而,公司仅支付了第一笔工资后便不再履行,李某等人多次催要,公司仍未支付工资。后公司股东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清算注销公司。无奈之下,四人分别起诉,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苏某、肖某对公司未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信任崩塌纠纷处理陷入僵持

“我们已经在仲裁委调解过了,结果还是拿不到钱,调解是没有用的。”“我因为公司运营不善欠债很多,他们去法院告我,我也很难啊。”被告肖某在调解过程中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坦言自己目前经济状况不佳,确实存在困难。

吴川市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仔细研究了案情,并着手开展调解工作,然而双方态度坚决,都不愿接受调解。原告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坚决要求法院判决,让被告承担清偿责任;而被告方则因为公司运营不善,债务累累,对原告的诉求持消极态度。

“双轨策略”缓和对立情绪

面对双方的僵局,法官周莹没有放弃,她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困难,试图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我明白你们的顾虑,如果被告不履行,你们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的个人财产。”“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作为股东,有责任对公司未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周莹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律释明”双轨策略,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分析利弊,从情理角度劝导双方以和为贵,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开始冷静下来。

四案联调促成纠纷实质化解

周莹进一步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指出拖欠劳动者工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同时向四案原告解释了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更能避免“诉累”。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承诺在期限内分期履行剩余债务,四案原告同意在按期履约前提下放弃利息诉求。调解协议特别约定违约条款——若任一期款项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此举为纠纷的后续处理增加了额外保障。

南方+记者 麦思容

通讯员 朱俊燕

编辑 陈文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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