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深圳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37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闭管理、使用监管等内容。
办法中指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种住房类型,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的住房。
在定价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配售价格按照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原则,适当考虑住房供需关系、工薪群体支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项目的配售价格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在申购条件上,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深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保满5年(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等条件。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部分申请条件,具体项目的申请条件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在流通性上,《办法》确立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在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市住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发生回购的,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系数取1%。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并实行现房销售等细则。
“深圳此次在定价规则、封闭流转等方面的规定,与国家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部署基本衔接一致。”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指出,这直接宣告深圳住房保障体系整合为 “配租(公租房、保租房)+配售” 的双轨制,原有的安居房和人才房将在存量消化完毕后退出历史舞台。
然而,与国内许多城市相比,深圳的准入条件被业内认为“偏严格”。李宇嘉分析指出,这背后存在现实考量:虽然深圳住房自有率只有30%多,年轻人和新市民集中,需求潜力大。然而深圳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存量安居房、人才房需要消化,这些房源已对市场形成一定压力。设置较高门槛,有助于稳定当前市场预期,优先解决存量问题。
“配售房最大优势就是价格,这对于深圳很多新市民来讲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李宇嘉表示。但其严格的封闭流转和确定性的价值折旧规则,也使其与商品房形成截然不同的产品。他认为,这类住房未来的市场接受度,关键在于能否在核心区位供应并打造为“好房子”。“如果在中心区能够供给价格仅相当于市场商品房价格5至6折的配售房,那么依然能够获得市场的欢迎。”
根据2023年底发布的首批集中开工的项目名单,深圳目前约有13个配售型保障房项目。这些项目覆盖了南山、福田、罗湖、宝安、龙华、龙岗及坪山等多个行政区。其中不乏位于核心地段的项目,例如南山西丽的栖河丽岛公馆、福田华强南片区的福萃苑、罗湖东晓片区的悦峰尊府等。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悦峰尊府是深圳首个配售型保障房项目,目前已是现房状态,栖河丽岛公馆、福萃苑等建设进度也较快,有望成为深圳首批入市的配售型保障房项目。
撰文:蔡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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