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司法拍卖显威力,督促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还款

作者 陈泽铭 2025-05-15 18:08

近日,丰顺法院对一名被执行人的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通过财产处置压力督促被执行人的妻子主动偿还5万元欠款,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自2022年12月起,罗某(化名)多次通过微信下单的方式向王某(化名)购买猪饲料,王某在接到订单后送货上门,并制作《购货欠款条》让罗某签名确认。双方最后一次交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罗某在《购货欠款条》上签字确认其欠王某货款97110元。之后王某经多次催收欠款无果,遂于2023年10月向丰顺法院提起诉讼。丰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罗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尚欠货款本金9711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1月,王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罗某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但其未按要求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罗某名下在广西登记有房产,遂迅速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执行人员在劝说罗某主动履行无果后,决定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对涉案房产进行现场调查时,执行人员见到了罗某的家人,并反复向其阐明不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告知其若在拍卖结束前履行还款义务,可随时中止拍卖措施,若最终未能及时履行,法院将房屋处置变现用于偿还案款,且需要被执行人主动腾房配合执行。

眼看房屋即将被拍卖,罗某的妻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出替罗某还款,并立即筹集资金5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时,罗某与王某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罗某每月向王某支付4000元直至欠款清偿。王某收到5万元后同意暂时不拍卖罗某的房产,执行人员也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如果罗某没有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仍会继续拍卖罗某的房产用以偿还剩余债务。

接下来,丰顺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南方+记者 陈泽铭

通讯员 洪燕 陈文静

编辑 马吉池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