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清远市民政部门违规对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考核。2025年1月,清远市民政局未经报备自行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了2024年度工作考核,该做法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县及以下单位的所有考核事项合并开展,对县、乡、村的考核分别由市、县、乡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单位不单独开展考核”的要求。考核量化表将“县(市、区)召开联席会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召开推进会不少于2次”、“年度内社工站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媒体或报刊杂志报道不少于1次”等作为评分指标,违反了“不把是否开会发文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不得将在刊物和媒体刊发文章信息、经验做法等作为督查检查考核内容”的要求。考核一律要求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准备工作汇报PPT,还要求对照近30项考核指标准备核查台账、走访记录、现场照片等大量佐证材料,明显增加基层负担。
2.潮州市和湘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文件征求意见过频过急。潮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牵头制定市“城乡品质提升年”实施方案过程中,于2025年1月至2月在20多天内先后3次向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要求1—2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有时周五发出要求周六反馈。潮州市湘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3次征求意见函都转发各镇街和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且都是临近下午下班时间发出,要求当天或次日反馈。此外,湘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起草该区“城乡品质提升年”实施方案时,于2月至3月又先后3次发函征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意见,其中2次是要求发出的次日就反馈意见,绝大部分镇街连续3次反馈无意见,该方案征求意见环节时间要求过紧,3月底征求完意见后却迟迟不印发,直至6月15日才印发实施。
以上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要求不到位,文件征求意见过频过急,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增加基层负担。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照通报指出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加重基层负担的典型表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统整改,进一步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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