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是一种
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春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近期多起案例
一起来看
案例一:2月14日,北京市丰台区一湿地公园草坪起火,经调查,谢某某散步时随手丢弃未熄灭烟头,引燃干枯芦苇酿成火灾。谢某某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二:1月13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村民黄某在山脚下烧米果灰,违规野外用火,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案例三:1月11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发生山火,经调查,冯某使用打火机清理山场时点燃杂草,造成90多亩山林被毁。目前,冯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来源:应急普法、广州应急管理、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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