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
主要负责人是这条防线的核心守护者
那么:到底谁是主要负责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应急管理部共同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一书对此问题有所解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虽不是企业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一般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也是企业实际控制人。一些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背后往往另有实际控制人,他们对企业的重大事项有最终的决策权。
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事故案例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未组织隐患排查。
后果:导致7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处罚结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原董事长倪成良等6名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责;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000万元。
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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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面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若忽视自己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广东应急管理
整理|珠海应急管理
编辑|史舒懿
责编|王昭
审核|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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