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7部门联动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丨无证、假证专项治理①

佛山应急管理 2024-07-19 09:35

近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中共佛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人民检察院7部门联合印发了《佛山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在佛山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打掉5个一批”

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

惩治一批假冒政府平台的团伙

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

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

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专项行动“7项任务”

01

督促全市用工企业自查自改

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持证情况,对自查出的假证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将假证问题线索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02

组织培训考试机构自查自改

督促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含考试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轮自查自改,培训机构要重点排查不具备培训条件、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组织考生作弊等问题,考试机构(含考试点)要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

03

严格监管和执法处罚

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

04

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加强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根据发证部门要求及时清理下架虚假营销、涉嫌假证有关信息,并通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等方式对平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05

严格立案查处

对制售假证,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06

强化典型案例曝光

坚持以案释法,通过曝光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无证上岗、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件、平台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考试弄虚作假等问题,在微信公众号或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增强通报曝光的针对性、警示性和震慑力,深化警示震慑效应。

07

畅通投诉举报途径

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12350”等渠道提供假冒政府网站、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专项行动“3个查询辨证渠道”

01

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核验证书真伪。

0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核验证书真伪。

0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验证书真伪。

专项行动“2项重要提醒”

特别提醒:买卖安全生产证书属于违法行为,必追责。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将被严肃查处!

佛山市级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线索举报电话:0757-82366973。

供稿丨政策法规和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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