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小幅提高,佛山医保新规出炉

非常医+1 2025-02-07 16:02

日前,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同印发通知,公布2025年度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记者梳理发现,相比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所提高,普通门诊与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持不变。

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723元。

(二)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996元。

(三)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179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在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的,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15084元;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460336元;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75420元。

(二)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32962元。

(三)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60336元。

三、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62538元。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佛山市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大病保险年度相关支付限额的通知》,2024年,职工参保人员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的,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08934元;连续参保缴费3个月不满12个月的,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435736元;连续参保缴费12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4467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99137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35736元。

采写:南方+记者 邱日华

编辑 陈禧彤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