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珠海这些超市、店铺

珠海特区报  2025-09-06 06:31

近日,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第七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其中,在部分超市、商铺中的

鸡蛋、豆角、萝卜、姜、葱等

抽检不合格。

一起来看看!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开展食品监督抽检,检出18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详情如下

↓↓↓

在萝卜、荷兰豆、豆角、四季豆、姜、香葱等检测出噻虫胺、乙酰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毒死蜱等,这些均为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上述物质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其中,毒死蜱这种杀虫剂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因为其几乎不溶于水,消费者在家中用水很难去除。

在杨梅中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防腐剂;在白蜡荔枝、香葱中检测出吡唑醚菌酯、氰霜唑、丙环唑,这些均为杀菌剂。长期食用上述物质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在鸡蛋中检测出的氟苯尼考,是兽药。兽药检出和超标的原因:一是此类兽药都有较好的抗菌与治疗疾病效果,养殖者为增强食品动物的抗病性、提高产量,违禁使用兽药;二是饲料生产者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食品动物食用后致使产品中有兽药残留;三是养殖户缺乏相关兽药使用的理论基础,对于禁用兽药品类不明确,为追求利益,乱用兽药导致禁用兽药检出。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将相关情况计入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公开查处情况等。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如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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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特区报

编辑 刘梓欣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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