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述《解释》完善细化了定罪量刑标准。对于侵犯著作权罪,新增“下载数量达到一万次以上的”入罪情形,保留“被点击数量”作为入罪标准,并由“五万次”适当提高到“十万次”。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苏某、吴某、周某三人均系游戏爱好者,为博取流量、获得平台和用户打赏,通过破解游戏测试包体方式、制作侵权视频并通过平台发布。“他们自以为被平台警告后只要删除或下架视频即可,不用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吴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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