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车辆行驶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具体路口路段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表: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27日
信息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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