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小学、初中入学!荔湾区发布2025年招生计划,附政策解读→

广州荔湾发布 2025-04-30 15:29

4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2025年荔湾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公办小学招生

基本原则

  • 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 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公办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 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和相关群体受教育权利;

  •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招生安排

(一)招生对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实行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招生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各学校要从招生口把关做好控辍保学第一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排查,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二)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按照《2025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见附件1)进行招生,按照《2025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并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公办初中一年级主要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初中,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初中就读。

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对象1学生:具有广州市户籍,在荔湾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对象2学生: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对象3学生:经审核通过,户籍在荔湾区需要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四)对象4学生: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能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五)对象5学生: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六)对象6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5〕29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审核通过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荔湾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段是什么?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什么是就近入学?

有人认为就近入学就是要安排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这是一种误解。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适龄儿童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什么是“人户一致”?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确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什么是“实际居住地”?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

“租购同权”需符合条件及对应的学位分配办法是什么?

  • 条件一:具有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 

  • 条件二: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 ;

  • 条件三: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 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

  • 条件四 :能提供与该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均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该住宅单元业主和以往租赁人没有在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在读1—5年级的学生。

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按照对口入学办法对口安排学位;符合前三个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按照统筹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只符合前两个条件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分别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对口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各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 :

1. 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荔湾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适龄儿童父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屋完全产权。

2. 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在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在读1—5年级的学生,并能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荔湾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屋完全产权。

3. 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祖辈房产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荔湾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在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在读1—5年级的学生,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25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入户并居住满两年的,且其祖辈拥有该房屋完全产权。

4.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能提供与该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均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和以往租赁人没有在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在读1—5年级的学生。

二、统筹入学。不符合以上条件,或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适龄儿童同等待遇。

1. 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属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 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可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且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可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 ;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荔湾区,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 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不足一年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4. 当区属学校服务地段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5. 未经申请及批准,擅自推迟入学的荔湾区户籍适龄儿童,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上下滑动查看)

今年荔湾区公办小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招生登记手续?

一、全市公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具有广州市户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招生系统”(网址:https://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于5月19日前根据系统提示的预约时间段,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

1.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 :5月7日—5月11日。

2. 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服务地段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 公办小学审核资料时间 :于5月19日前根据“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提示的预约时间段及指定学校递交资料。 

4.各公办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 www.lw.gov.cn)、“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非穗籍政策性照顾学生如何申请学位?

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能提供在荔湾区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于5月19日当天到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提交材料报名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居住在荔湾区没有广州市户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学位?

一、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5〕1号) 和《关于做好 2025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5〕29号)等文件执行,来穗人员可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gov.cn)或关注“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文件及日程安排、受理点等相关材料, 按照相关要求先网上报名,再到受理点提交佐证材料,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

二、未申请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学位?

一、适龄儿童须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

三、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可申请一年级学位,于5月19日当天到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提交材料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位。

2025年,广州市真光中学附属小学开设“港澳子弟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尚未入学,父母在广州市内创业、工作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报读。(具体以“广州市真光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港澳子弟班”报读办法为准,家长可关注该公众号获取相关报读信息)。

(上下滑动查看)

公办小学发出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注册时间?

1.6月17日公办小学发出录取通知。 

2.6月28日公办小学办理新生注册。

如何补办报名登记手续?

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补报名,再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经审核后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荔湾区适龄残疾儿童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残疾儿童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中、重度智障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持证适龄儿童可到(北片)致爱学校(地址:中山七路王家园上街20号,电话咨询:81174080)或(南片)康迪学校(地址 :芳村大道山村正南街 6 号,电话咨询 :81891099-8010)申请入学 ;视力障 碍儿童、听力障碍儿童和单纯孤独症谱系障碍学龄儿童可分别到广州市启明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广州市康纳学校申请入学。

三、轻度智障、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儿童,可到实际居住地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个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

四、具有荔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须先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招生系统”(网址 :https://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服务地段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荔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广州荔湾教育

荔湾区教育局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1948211

荔湾区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今年荔湾区小升初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 第一,《2025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与往年总体保持一致,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

  • 第二,新增广州市南海中学开设“港澳子弟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报读广州市真光中学港澳子弟班或广州市南海中学港澳子弟班(二选一)。

  • 经广州市真光中学或广州市南海中学港澳子弟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自动放弃本区其他升学资格。

荔湾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有哪些类型?我家小孩属于哪一类的学生?

(一)对象1学生:具有广州市户籍,在荔湾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对象2学生: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对象3学生:经审核通过,户籍在荔湾区需要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四)对象4学生: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能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五)对象5学生: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六)对象6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5〕29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审核通过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我是来穗务工人员,没有广州市户籍,我的小孩目前在荔湾区就读公办小学六年级,如何报读荔湾区公办初中?

您的小孩属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如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符合积分入学条件资格的来穗人员(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父母双方不得同时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资格详见《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5〕29号),“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gov.cn)、“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可以查阅此文件。

荔湾区的民办初中如何报名?

(一)5月21日—2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行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二)6月12日“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开放供家长查询报名信息核验结果。

(三)6月13日—17日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四)6月25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家长可登录该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五)6月29日—7月1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六)7月5日民办初中新生注册。

(七)7月17日—21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八)8月23日—27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如果公办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都派中了,该如何选择呢?

按照“公民同招”的要求,公办和民办初中在同一天组织新生注册,家长务必结合小孩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按时进行注册。不可以同时在公办和民办学校进行注册,只能在一所学校建立学籍。

今年荔湾区的初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家长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

(一)初中招生政策主要有:《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教办〔2025〕47号)、《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教办〔2025〕48号)。

(二)了解升学政策渠道如下:

  • 第一,直接向我区毕业小学和各中学咨询。

  • 第二,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w.gov.cn/zwgkk/zdlyxxgk/jyxx/czjy/content/post_10240820.html)和“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

  • 第三,通过电话咨询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公办初中:020-81942281;民办初中:020-81932636)。

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派位的原理是什么?如何保证公平公正?

(一)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采用划片分组招生方式。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派位人数比例等因素进行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分配,按荔湾区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分组安排,随机派位到各组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一年级电脑派位是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安排学位,将小学与中学分成若干组,每一小学组对应一中学组,每组最多有16所中学供学生选择填报。先由电脑对每个学生都赋予一个九位数的随机号码,作为分配学位时使用。每个学生随机号确定后,从第一志愿开始,电脑将同一志愿序号下,报某所中学所有学生按其随机号顺序排列,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直到该校招生任务完成为止。如果没被当前志愿学校录取,将会自动转到下一个志愿学校再次派位,直到被录取。我区一直使用市开发的程序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号产生原理一直保持不变。

(二)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是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安排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现场将学生信息导入电脑。先由电脑对每个学生的每一个志愿都赋予一个随机号码。随机号码生成后,电脑将填报同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的所有学生的随机号码顺序排列并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任务。民办电脑派号使用的程序是委托第三方软件开发公司开发,随机号产生原理依照市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程序原理进行设计。

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过程由广州公证处工作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教育局领导、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到场全程监督见证。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广州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程录像。参与电脑摇号的学生家长可在电脑派位当天下午致电志愿学校或者区教育局查询摇号结果。

2025年荔湾区公办小学

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服务地段划分表

2025年荔湾区

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2025年荔湾区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2025年荔湾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来源:荔湾区教育局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