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工作,离职后工资却迟迟拿不到?遇到这种糟心事,别忍,必须维权,稳稳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李某曾在某公司担任监理员,离职后,公司因经营问题拖欠其工资48559元。2024年7月10日,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分阶段付清工资,7月付1万,9月付8千,11月付5千,2025年1月24日前结清剩余款项,还约定若逾期未付,将按银行最高利息补偿。李某和公司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然而,承诺到期后,公司负责人却 “爽约”,经多次催款仍分文未付。
龙门法院审理认定,有《承诺书》和聊天记录为证,公司拖欠工资事实清晰。公司未按承诺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必须支付李某全部工资48559元。
【法官说法】
及时获得足额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能够促进劳资双方利益平衡,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祉的提升。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欧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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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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