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中心城摆摊活禽现杀,近十年的禁售令“失守”?|地摊扰民

南方+  2025-07-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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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街道,变得又乱又脏。”“每次路过,都会觉得很混乱!”日前,有市民反映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出现当街售卖宰杀活鸡路边摊,周边还有回收垃圾、果蔬售卖摊位占道经营等现象。

南方+于6月多次来到龙岗中心城街头走访,在愉龙路与春生路交汇处,发现一个活禽摊位,周边多个回收垃圾摊位及果蔬摊位延续到辅道。

据现场观察,此活禽摊位距离愉园地铁站不到600米,处于住宅区,周边道路车来车往,不时有喷洒车、环卫清洁车驶过,加上不远处就是回收垃圾摊位,存在交通安全、卫生环境等多重隐患。

占道经营随处可见

“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城管来也赶不走,赶走了他们隔天又会来。”流动摊位周边的商家说,这里人流很好,现在却被这些摊位占道围堵。

占道经营,占的不仅是秩序之道,更是文明之道。周边居民反应,商贩走后留下的垃圾堆积如山,街道变得油腻肮脏、蚊蝇滋生,藏匿的细菌威胁健康,随意摆放的杂物破坏市容。

事实上,流动商贩的存在有其现实因素,占道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与堵点,考验的是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就近期多次走访情况来看,龙岗区占道经营情况随处可见。

活禽交易:摊位在街头,宰杀在市场

对于住在龙城街道的居民来说,活禽售卖并不稀奇。

笔者询问过多名居民,有人常在小区门口遇见活禽售卖摊,但他们都知道此处社区菜市场有活鸡宰杀售卖。

根据指引,笔者找到了位于龙城街道愉龙路与春生路交汇处的活禽售卖摊位。

观察发现,此处为街头售卖点,有一个鸡笼和一辆装满活禽的卡车。来生意时,摊主会将活禽装入桶中,带去50米外的社区菜市场内宰杀。

在社区菜市场里的活禽宰杀处,摊主介绍相关产品是新鲜现杀,还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然而,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

“我们不了解相关规定,管理方也一直允许他们经营。”社区菜市场的一名摊主边说边指向蔬菜摊位:“他们还在这里养了只鹅。”

吃鸡诚可贵,卫生价更高。早在2016年,深圳就把活禽禁售令扩至全市,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模式。《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第九条明确禁止以下行为:私自屠宰家禽家畜;销售私自屠宰的家禽家畜;以提供食用为目的向消费者销售家禽家畜活体。

近十年的禁售令因何“失守”?南方+将持续跟进报道。

南方+记者


最新进展:南方+曝光深圳龙岗中心城一地摆摊宰杀活禽,街道回应来了

龙城街道:查扣活禽39只,已立案处理

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获悉,自报道发出,龙城街道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龙城市监所等力量,对愉龙路与春生路交会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该处占道经营,非法售卖、宰杀活禽的行为。  

7月9日中午13:00,在愉龙路与春生路交会处,龙城街道组织执法人员20余人对该点位进行核查,经查现场有一辆装载活禽的车辆,系近两日从惠州出发行驶至此地,售卖活禽供市民前往市场宰杀;现场还存在“以车代库”废品回收车辆私自堆放物品行为和厢式货车占道经营行为,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查扣了鸡鸭等活禽39只,电子秤雨伞等经营物品一批。活禽已由现场工人全部转移至防疫站进行无公害处理。  

同时,龙城市监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东方沁园市场内部执法行动,经查,经营者承认在档口内从事家禽脱毛活动,龙城市监所对此决定立案处理。市监所执法人员现场当即对经营者进行合规经营指导和法规告诫,要求档口经营者严格落实《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经营者现场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另执法人员对物业管理方进行告诫,要求物业管理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禁止在管理场所内存在活禽经营活动。  

此前,针对该区域乱摆卖等问题,龙城街道开展了10余次执法行动,查扣了非法售卖活禽等35批,但由于此处周边小区多、人流量大、市民需求高,部分流动摊贩回潮严重。  

接下来,龙城街道将持续发力,围绕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的目标,落实日常巡查和常态化机制建设,防止占道经营、非法售卖及宰杀活禽行为等问题回潮,全方位提升辖区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品质,为居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购物环境。

南方+记者

编辑 唐孜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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