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要点和初审文本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明确审查标准、规范报告体例,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精准性与高效性。
此次印发的《通知》立足我省项目建设实际,重点破解预审工作中存在的审查标准不统一、材料编制不规范等痛点问题。首先,《通知》明确了用地预审审批层级,并再次明确授权委托相关规定。而在审查标准方面,《通知》严格对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核心要求,细化了建设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节约集约专章等六大类审查内容。同时,列明了免于办理、需重新办理用地预审的各种情形,并对特殊情况作出有关说明,确保预审工作既严守政策底线,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
针对初审报告编制这一关键环节,《通知》提出标准化文本格式,统一了项目概况、用地合规性分析等核心模块的编制要求。这一举措不仅减少了建设单位因材料不合规导致的反复修改问题,更让审查人员实现“按图索骥”式审核,大幅提升初审质量与效率。
《通知》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省用地预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有效降低建设单位制度性成本,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更坚实的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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