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现“荐股大师”,把自己“荐”进监狱并处罚35万元

作者 潘俊宇 2025-04-24 13:21

近期,国家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消息给中国资本市场投下了定海神针,也给广大股民朋友吃了颗定心丸。展望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许多人都期望通过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赚取收益。但是,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公司和个人盯上了投资人求财心切的念头,以“专家建议”为幌子,承诺高收益高回报收取投资人巨额服务费,最终因“外强中干”而导致投资人亏损,极大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韶关就发生了一个案例。

案件详情

2022年至2024年间,邝某某在未经授权或未持有相应证券从业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在社交软件上为自己账号购买“财经博主、理财规划师、头条文章作者、原创视频博主”等虚假头衔认证误导他人,并发布大量转载自他处的财经文章、虚假的实盘操作记录、虚假的内线成员战绩等信息将自己包装成懂财经、高收益的“操盘大师”、“消息人士”来吸引他人关注及私聊,在私聊过程中利用固定话术对外宣传自己专业分析荐股能力及承诺高回报收益骗取他人信任,进而收取他人指导费用。在荐股过程中,邝某某利用炒股软件热点提示选取高风险的热门股票推荐给他人投资,造成他人股票亏损。

办案经过

案件移送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被告人邝某某在未经授权或未持有相应证券从业资质、且不具备相关荐股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社交软件对外发布相关虚假信息,以高收益回报承诺骗取他人信任,收取他人费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应当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公诉至法院。2024年12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邝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0元。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可知,非法荐股行为一直为我国刑事司法所禁止。非法荐股,是指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下,公司或个人擅自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预测或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以及销售荐股软件等行为。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有风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可能提出稳赚不赔的建议,不要轻信所谓“股神”“老师”的推荐。如有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等理财产品需求的,请选择正规机构,理性、科学投资。投入资金前,可前往证监会等权威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机构相关资质,避免上当受骗。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黄小洋

编辑 阙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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