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收成如何?”“回家过年腰包鼓不鼓?”……按时、足额拿到一年的工资,是奔波在外劳动者的大事,也是全社会牵挂的民生实事。
连日来,惠州法院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告别“忧酬烦薪事”。
用心调解暖民“薪”
近日,王某、贾某将一面印着“用心调解 公平公正”的锦旗送到了惠东多祝法庭,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事情回到2020年,王某、贾某入职某运输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公司长期欠付薪资,并于2023年12月7日与二人解除劳动关系。
经劳动仲裁确定,该公司需向两位劳动者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95817.31元。公司不服裁决,请求判令无需履行案涉劳动仲裁裁决的内容。
由于王某、贾某解除合同后已不在惠东辖区内务工,为方便各方当事人,经双方同意后,本案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云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调解员从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提示诉讼风险与被告履行能力等多角度充分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贾某在调解中予以让步,由某运输公司向王某、贾某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80817.31元。被告某运输公司庭后如期支付完毕上述全部款项。
这起困扰王某、贾某一年多的纠纷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高效执行解“薪”愁
近日,龙门法院执行工作手机突然频繁震动起来,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被当事人的致谢信息“刷屏”了。
事情回到2023年5月,张先生等五人陆续被Z公司拖欠数月工资、加班费等,经多次催要未果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Z公司应于2024年10月前一次性支付张先生等五人的工资共计十万余元。仲裁裁决生效后,Z公司却置若罔闻。
龙门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立案执行后,迅速约谈了Z公司的相关人员,代理人称,公司早已不再开展业务,现仅剩下少量员工,负责追讨Z公司尚未收回的大额债权,希望法院能够出面与有关项目发包单位协调,争取早日收回应收账款,发放给五名劳动者。
对于Z公司反映的情况,法院秉承着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平衡的工作原则,一方面加大财产调查力度,对Z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根据申请人张先生等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扣押了Z公司名下车辆一台;另一方面向有关项目发包单位进行调查,进一步核实Z公司对外债权情况,并协调有关项目发包单位按规程支付款项给相应公司,以帮助企业渡过经营困难。
经调查发现,Z公司在欠薪期间,具备一定支付能力,为了尽快促成案件顺利执结,执行干警当即通知法定代表人到场,告知尽快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执行措施。经过连番劝说后,Z公司终于在12月中旬筹到资金汇入公司账户,由法院扣划用于支付工资。
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立即与五名劳动者确认欠薪金额,成功在冬至前将款项支付给他们,促成案件执行完毕。这一起被拖欠了19个月劳动报酬纠纷,历时42天妥善化解。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陈育敏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