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车是犯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是每一位驾驶员
都应该谨记于心的原则
但还是有人触碰法律底线
3月2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在惠民大道白鹭湖路口设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20时许,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浙B98***小车,利用酒精测试棒对驾驶员叶某进行例行检查时,测试棒发出警报声,随即要求叶某下车作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叶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
无独有偶,21时许,民警依法拦停闽HRR***小车进行检查。当驾驶员叶某摇下车窗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叶某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其于2024年1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处罚。民警对叶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
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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