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到陆丰法院至今四年的时间,我办理的各类执行案件已达3300宗。”陆丰市人民法院施法官坦言。也就是说,过去四年,陆丰法院执行法官每年人均需处理约800宗案件。
近年来,随着陆丰市案件量激增,加之经济环境影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持续增加。如何让胜诉判决执行有效?陆丰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出“法院主导、申请执行人深度参与、社会力量协同联动”的“双向奔赴”执行模式,通过机制创新与社会协同,有效提升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效率与效果,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
网络查控织密财产“安全网”
“保留证据+提供线索”很重要
“如今90%以上的财产调查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完成,覆盖全国900多家银行及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社保、民政等多部门。”施法官介绍,法院依托执行查控系统,已实现对被执行人名下登记财产的“线上溯源”,但面对被执行人的一些隐形财产,查控手段仍有局限。
比如,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被执行人在第三方处的债权、征收补偿款等财产及财产性权益,这几种法院无法靠“数字工具”掌握的隐形财产,就需要申请执行人提前谋划保留证据、主动提供线索,助力法院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从而进一步锁定被执行人财产。
实际执行工作中,双方当事人通常都是长期交往合作的关系,对彼此情况的了解程度远高于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若能够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收集财产线索,就能让案件执行事半功倍,也有助于案件快速执结。
比如,陆丰某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在案件开展执行程序后,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奥迪车辆藏匿地点,法院成功扣押后,被执行人迅速主动结清全部欠款;还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租住地信息后,配合执行法官前往查找被执行人,成功促成案件执行和解。
像这些案例告诉我们,申请执行人要提前谋划保留证据,主动提供线索,让法院的执行更加迅速高效。
多方联动打破“执行壁垒”
基层组织配合成“突破口”
“去社区调查时,若村(居)委干部、网格员能够积极配合,利用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精准信息,案件往往迎刃而解。” 施法官坦言,法院执行需借助社会力量,多方联动——物业配合提供被执行人居住轨迹,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扣押车辆,村(社区)干部进行执行和解劝导,都能有效化解被执行人的对抗心理。
长期的现场送达及社区调查过程中,不少案例显示,有时候村社区干部帮忙给被执行人或其家属打上一个电话,就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少被执行人事后都会主动到法院协商和解。
针对拒不到庭、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采取“预拘留+拘留” 组合措施。
“发预拘留通知书后,我们会给被执行人设定一个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期限,不少被执行人收到预拘留通知书后,会主动联系履行或和解。对于拒绝配合的被执行人,法院则会作出正式的拘留决定,然后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实施拘留。”施法官表示,接下来,针对大量未能实际扣押到案的被执行人车辆,法院正探索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寻找车辆线索;还在谋划与智慧交通等领域合作,利用智慧停车等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拓展财产查控维度。
执行绩效彰显成效
共同守护法治社会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陆丰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90件,执行平均结案时间16.17天,执行到位率61.93%、执行完毕率51.5%,均列汕尾地区基层法院前列。
“一半左右案件能执行到位,但也存在不少‘执行不能’的情况。”法官解释,若经穷尽调查措施,仍无法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将依照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这种情况并非法院执行不力,而是客观经济状况所致,需申请人理性看待。就像医生无法治愈所有疾病,法院也难以执结所有债务,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我们难以承诺所有判决都能变成申请执行人账上的数字,但能承诺每一分钱我们都会竭力追查,每一条财产线索我们都不会放过,请大家与法院一起,理性面对但永不放弃希望。”陆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唯有当事人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协同配合,才能让 “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接下来,陆丰法院将持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智慧执行手段升级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躲,让公平正义加速兑现。
南方+记者 陈保良
通讯员 林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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