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价格违法!惠州发文规范商家国庆中秋假期经营

作者 张峰 2025-09-23 12:41

临近国庆中秋假期,城市迎来消费“黄金周”。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规范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及重大活动期间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下称“告诫函”),要求全市各类经营企业和单位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依法明码标价,严防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对于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文件要求企业制定房价要充分考量运营成本、服务品质以及市场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合理、公正的定价策略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借旅游旺季肆意提高价格,切实为消费者营造价格透明、稳定公平的住宿环境。

与此同时,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餐饮业等服务行业要做好明码标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停车场企业则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

针对中秋节礼品促销,《告诫函》要求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销售应节商品,应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坚决抵制“天价”礼品,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

此外,文件还指出,在节前周期,企业应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后续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市民热线12345及12315投诉举报。

链接:

《关于规范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及重大活动期间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国庆节、中秋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对惠州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同时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依法明码标价。

二、全市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在制定房价时,充分考量运营成本、服务品质以及市场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合理、公正的定价策略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借旅游旺季、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肆意大幅提高价格,避免价格欺诈与恶意炒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价格透明、稳定公平的住宿环境,促进酒店行业的健康、有序与可持续发展。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促销活动销售应节商品时,要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坚决抵制“天价”礼品,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

四、客货运、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要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汽车通行费政策以及军警车辆免收通行费有关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机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

五、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

六、餐饮业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节日期间要做好明码标价并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以上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民热线12345及12315投诉举报。

南方+记者 张峰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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