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对一非法电解退镀加工作坊及涉事物业出租方依法作出处罚,出租方因明知承租人无照经营、涉嫌环境违法仍提供经营场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整改。这是里水镇《物业出租生态环境影响三方报备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出台后,当地查处的物业出租方连带处罚典型案例,标志着里水镇物业出租生态环境监管迈入 “三方共责、闭环管控” 的新阶段,从源头破解 “散乱污” 企业清理难、反弹易的治理难题。
案件详情
据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家电解退镀加工作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擅自开展镀锡废铜电解退镀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配套任何治理设施,现场采样监测显示,作坊电解槽内槽液为强碱性,涉嫌超标。
该作坊的电解退镀生产线。
查处情况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里水镇《指引》相关要求,里水监督管理所对作坊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拟处罚款 31 万元;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作坊无照经营行为责令立即停止,没收违法所得 1 万元,同时对涉事物业出租方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5000 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出租行为。这一处罚结果清晰传递出 “出租物业并非一租了之,环保责任绝不缺位” 的鲜明导向。
基层治理中,部分物业业主、管理人对承租人经营行为疏于监管,“只收租金、不管环保”,成为 “散乱污” 企业滋生的温床,也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诸多难点。为从根源上扭转这一局面,里水镇立足本地实际,出台《指引》,以 “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为核心原则,打破以往物业出租中业主、管理人、承租人的 “利益共同体” 格局,构建起三方共同负责、相互监督约束的 “责任共同体” 治理新模式,明确业主和管理人的环境保护责任不因承租人承担责任而免除或减轻,为环境违法追责提供了清晰依据。
此次出台的《指引》亮点鲜明,构建起全链条、多维度的物业出租环保监管体系。
在主体责任上,压实物业业主及管理人的环保审查与报告义务,要求其配合完成企业准入核查、签订《生态环境责任承诺书》,若未履行责任导致承租人开展高污染、高风险生产经营并造成生态损害,需依法承担生态修复及民事赔偿责任。
在属地管理上,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园区集团的准入把关、日常巡查和信息报备职责,让基层成为物业出租环保监管的第一道关口。
在部门协同上,整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多部门监管力量,依职能分工开展联合监管,对未完成相关工作的主体开展 “综合重点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物业 “红黑榜”,后续实行 “综合多次查”,强化联合惩戒。
在过程管控上,通过签订承诺书、完善环保手续、定期现场核查、动态更新企业清单等环节,实现生态环境风险前置管控,形成 “事前核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 的闭环管理机制,同时将三方报备执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对未按规定报备、违规出租引发环境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
生态环境保护是底线工作,物业出租环节的环境监管是筑牢产业绿色发展根基的关键一环。此次对出租方的连带处罚,是《指引》落地实施的具体体现,更是对广大物业业主、管理人和承租人的一次深刻警示。下一步,里水镇将持续抓好《指引》的落地执行,以严格的执法监管、完善的责任体系、闭环的管理机制,推动物业出租环保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推动辖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基层治理和产业发展的硬约束、硬支撑,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从“一租了之” 到 “三方共责”,里水镇出台物业出租环保监管指引,开出连带处罚单,看似是基层监管的一次细化,实则是生态环境治理向源头发力、向实处落地的生动实践。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免责者,物业出租作为市场经营的重要环节,业主和管理人绝不能置身事外。里水镇将环保责任嵌入物业出租全流程,把 “利益共同体” 扭转为 “责任共同体”,不仅破解了 “散乱污” 企业反弹的治理痛点,更构建起多方协同、闭环管控的基层环保治理新模式。这一做法启示我们,生态环境治理既要严打违法行为,更要前移监管关口,明晰各方责任,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责任者,才能从根本上筑牢生态屏障,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广东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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