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自愿”参加护学岗,该取消了|有风自南

有风自南 2026-01-09 17:51

近日,“护学岗”新闻频频登上热搜,湖南张家界一名45岁的家长在护学岗执勤不到两分钟倒地身亡;广西百色家长“被迫”背着婴儿在小学外执勤护学岗近40分钟;广东深圳一家长带着两三岁幼儿执勤,抓孩子衣领以防乱跑……

湖南张家界天门小学一参加护岗的家长发生意外,倒地身亡。

湖南张家界天门小学一参加护岗的家长发生意外,倒地身亡。

当这些视频、画面被看到,社会愤怒被点燃。媒体记者们找到学校,学校称:护学岗是家长自愿报名的,有事可以请假。记者找到区级教育局,教育局回应:学校不能强制家长参与护学岗!

每一个回应都是正确的、完美的、无懈可击的。可社会的愤怒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找不到出口。难道没有人该为这件事担责吗?

家长们“被自愿”,是一种变相强迫

“班主任已经排好了执勤表”“班里其他家长都去了,你能不去吗?”部分家长表示,自己并不是主动报名,而是“被默认参与”。

确实,没人拿着文件强迫家长签字。学校和班主任也始终强调“事事自愿”。可问题在于,这种“自愿”,几乎没有真正拒绝的空间。

一家长拽着幼儿,在街上执勤。

一家长拽着幼儿,在街上执勤。

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家长有底气对老师说“不”?拒绝之后,会不会被认为“不配合班级工作”?孩子会不会因此被老师“另眼相看”?班级评优、评先会不会因此受影响?

即便这些后果未必真的发生,但对家长而言,哪怕只是设想一下,都足以让人选择沉默和妥协。

这正是一种典型的“软性强迫”。没有明文命令,却通过人情、集体、评奖,将“自愿”一步步推向“不得不”。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学校管理人员在校门口发现“家长缺岗”,直接致电班主任问责,要求“必须有人到位”。

并且,这种始终强调的“自愿”,也变成了部分学校的免责声明——一旦家长在护学岗上出现问题,学校便可以迅速撇清责任,所有的风险均由家长一方独自承担。

广西百色一家长带着婴儿值“护学岗”。

广西百色一家长带着婴儿值“护学岗”。

校门口出了安全事故,护学岗的家长需要担责吗?

我们假设,如果在学校门口发生了安全事故,一辆小轿车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学生,导致学生受伤。

此时,站在护学岗上的家长,是否会因“未尽到提醒义务”而被追责?

从专业角度看,答案几乎是否定的。家长并非交通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执法权,也没有接受系统培训;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以“志愿者”身份出现,本身并非安全责任主体。

这么看来,家长不应也不该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既然不具备专业能力,也不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让家长站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究竟能起到多大实际作用?

安全责任如此重大,却交由一群不需、也无法承担责任的人来“象征性守护”,这本身就存在逻辑悖论。

所谓“护学”,如果不能形成清晰的责任链条,只会沦为形式主义。

与其如此,不如将“护学岗”中的“家长”位置,换成需要为学生安全负责的人,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护学岗”的作用。

只有制度上取消“家长志愿参与护学岗”,才能实现真正的“自愿”

有些家长说,“我一年里只被排了2次,又不多,去就去了”。为了孩子,一年去两次,又能如何呢?

是啊,这个数字看起来并不多。但一年两次,代表着2个月的全勤奖没有了;二胎三胎家庭的婴幼儿没人照顾;老年家属临时无人陪护。

“护学岗”从2015年开始实施,其初衷是通过交警、学校、家长三方共同守护孩子上下学之路。但当“家长志愿者”被写进管理办法,又被层层量化、考核、通报,原本的善意就开始变形。

当“志愿参与”成为检查指标,当“是否到位”影响考评结果,基层学校自然会选择最稳妥、成本最低的方式完成任务。而家长,便成了最容易被调用、也最难拒绝的资源。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是否给了家长真正不去的权利。

只有在制度层面明确取消“家长志愿参与护学岗”,才能实现真正的“自愿”。

南方+记者 张湘涓 贺达源

编辑 麦小华
校对 梁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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