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抽中汽车大奖,商家不兑现怎么办?

作者 邓文燕 2025-02-21 15:13

为促进消费,商家有时会通过抽奖活动吸引消费者,然而部分商家拒绝履行活动承诺,不为中奖者兑现奖品,引发纠纷。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呢?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4日,郑某参加某公司举办的购房抽奖活动,抽中特等奖小汽车一台。6月15日,郑某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房屋。郑某与工作人员沟通兑奖事宜,工作人员发送汽车销售报价资料给郑某,告知小汽车价值43800元,但需半年后提车。等待过程中,郑某多次与某公司销售在微信中沟通提车时间,直至提车期限到期,某公司仍未履行承诺,郑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将购房抽车奖品小汽车折算成现金43800元进行兑换。

裁判结果

佛冈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举办购房抽奖送车活动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构成要约。在郑某中奖后,某公司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郑某履行承诺,遂判决某公司支付汽车折算款43800元给郑某。

法官说法

商家举办购房抽奖送车活动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在购房者中奖后,商家在承诺的期限内未将中奖的汽车交付给购房者,违背了诚信原则,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信守承诺,如约履行。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注意保留好证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撰文:邓文燕 通讯员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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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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