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子公司财务造假引爆400万罚单,合计虚增利润超1300万元

作者 刘烨 2025-06-30 06:31

深圳证监局一纸罚单揭开了*ST长方(300301)长达五年的财务造假疮疤。6月28日,ST长方连发三份公告,披露因控股子公司康铭盛系统性财务造假导致公司年报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监管“双罚”——深圳证监局开出400万元罚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给予公开谴责及高管任职资格认定处罚。

财务造假细节曝光,合计虚增利润超1300万元

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显示,2015年被长方集团收购的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在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利润797.78万元和548.73万元。其中2020年虚增利润占长方集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高达54.90%,导致长方集团两年年报严重失实。造假同时推高应收账款泡沫,2021年虚增应收账款达1.58亿元,占长方集团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9.31%。

子公司脱离管控。同日发布的进展公告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对ST长方2021年、2022年内控出具否定意见,主要涉及的内容有:长方集团对子公司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等。

监管调查显示,长方集团因子公司康铭盛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母公司长方集团利润总额和应收账款披露不实,被处以40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康铭盛时任执行董事李迪初作为负责该司全面经营管理人,直接分管财务部及国内事业部等财务造假实施部门,除领500万元个人罚单外,更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撰文:刘烨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编辑 张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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