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有哪些优待政策呢?一起来看看!
拥军优属
1、荣誉荣耀:“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全家族享受到“光荣军属”的荣誉。
2、军人优先:军人是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依法优先乘车乘机。
3、慰问关怀:立功受奖者,当地兵役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慰问、送喜报。
4、家庭保障:军人家属有保障,遇到困难时,政府有关部门会积极协调解决。
5、铭记功勋:获得省部级、战区级或二等功以上表彰的现役、退役军人,可载入当地退役军人名录和地方志。
学业优待
1、复学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转本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3、专升本: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定向考试后入读普通本科,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奖励可直接入读本科。
4、免修课: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5、专项考研:国家每年下达退伍大学生考研专项指标为8000个。
6、考研加分:退役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的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就业保障
1、带岗入伍:按照法律规定,政府公务员、职员、公安民警、教师,企事业单位(含国企、民企)等职员享受停薪带岗入伍政策,退伍后按照原岗位和职级安排工作。
2、留队提干: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留队后可优先选拔为提干对象,成为军官。
3、转改军士:入伍2年后表现优秀者可直接留队选取为军士。
4、退役安置:服役满12年以上的军士,符合政策条件的,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5、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士服役满16年后,可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
6、公务员招录: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广东省每年至少安排3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
7、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国企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9、优先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政府雇员、公安辅警、村(居)两委成员,优先招录或选拔退役大学生士兵。
权益优待
1、公共场所:现役军人在机场、码头、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依法享受优先服务。
2、子女教育: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享受就近、就便、就优原则,免收保教费。
3、免费医疗:现役军士、军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院就医免费;现役军士、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急诊、门诊或住院享受医药费用减免政策。
4、出行优待: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在景区、公园、公交、地铁等方面享受优惠和免费。
5、子女中考:在偏远部队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军人子女中考享受10分—40分不等的加分优待。
6、政府优待:政府为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八一”、春节对立功受奖和在艰苦地区服役的军人家庭组织慰问。
7、其他权益:军人还享受带薪休假、探亲路费报销、家属随军安置等权益。
优待福利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服役期间,由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共发放2年。为每人每年约2.7万元。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2、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25000元。
3、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山市补助金约10万元)。
4、大学生士兵一次性入伍奖励:经市征兵办批准入伍的大学生直招士官和大学生义务兵[通过全国征兵网学历验证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研究生以上35000元、本科30000元、大专2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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