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

中山民政  2025-04-26 06:31

中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山市殡仪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履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殡葬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应届毕业生

1.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于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yh6838765@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单位及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报考殡仪服务岗位+张三+13112345678”)

(三)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毕业证书PDF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

3.《中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PDF格式扫描件及DOC格式电子文档。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以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2025年5月14日至5月17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电话(0760-88818608,可保存通话录音)通知考生。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通过上述电话向其说明清楚不能通过的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2025年5月22日前将笔试准考证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电子邮箱,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殡仪服务相关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单(含招聘单位、考生姓名、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等)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考生报名的电子邮箱。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通过电话(0760-88818608)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同步将面试通知发送至考生报名的电子邮箱。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过电话(0760-88818608)通知,同步将通知内容发送至考生报名的电子邮箱。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确认为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殡仪馆门户网站(https://www.zssbyg.com/)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应知事项通过电话(0760-88818608)告知入围体检人员,并发送至其报名的电子邮箱。

七、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山市殡仪馆门户网站(https://www.zssbyg.com/)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要求时间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按规定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均符合聘用标准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考试、体检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报名人员因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中山市殡仪馆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录取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殡仪馆负责解释。

咨询及投诉电话:0760-88818608,联系人:刘先生

附件:中山市殡仪馆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码可下载报名表)

中山市殡仪馆

2025年4月23日

编辑 卢子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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